各县(区)教育局、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武功山社会发展局、市直学校: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全员远程培训是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统一部署的所有在编在岗教师必须参加的周期性培训,是提升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素质,增强教研能力,进一步提高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措施。根据省教育厅《江西省“十二五”期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全员远程培训实施办法》(赣教师字〔2011〕21号)和《中共萍乡市委萍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市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萍发〔2013〕13号)精神,为切实做好2014—2015学年度我市中小学教师全员远程培训工作,现将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4—2015学年度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全员远程培训工作安排>的通知》(赣教师字〔2014〕17号)转发给你们,(详情请登录江西教育网政务公告栏查看或下载),同时提出几点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各县(区)教育局和市直学校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参加全员远程培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应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始终与教育部、省教育厅及市教育局保持高度一致。 二、各县(区)教育局和市直学校要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省教育厅文件精神,统一步骤,把握其分类、分层及分岗的总体部署和具体要求,提出其落实措施。 三、县级管理员和市直学校管理员要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加强与市级管理员联系,及时督促教师按照文件要求,完成课程学习及网络研修,不把问题上交。同时,应积极与辅导教师(由市教育局确定推荐给省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中心的)进行沟通交流,及时掌握教师报名、注册、学习、作业、交流、研修成果等情况。 四、县(区)教育局对非网上学习的教师,要制定一个上门集中辅导计划,有专人负责,落实到位,使培训达到预期效果,杜绝走过场或放任自流。 五、凡未参加全员培训或年度培训考核不合格者,学校、县(区)教育主管部门有权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文件规定予以处理。
萍乡市教育局
2014年6月23日